森林防火动真格,七姊妹山保护区开出首张罚单
近日,湖北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开出首张罚单。
8月23日上午,七姊妹山保护区长潭管理站工作人员在资源巡护过程中发现辖区居民段某某在自家屋后山林边焚烧秸秆,管理站工作人员迅速制止将火扑灭,并对其进行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下午段某某继续在原地方焚烧秸秆时又被巡护人员发现并进行制止,未造成森林火灾。
8月25日,七姊妹山管理局对段某某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行为予以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段某某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行为违反了宣恩县森林防火禁火令规定,对段某某作出责令停止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元。
当前持续高温干旱,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森林火灾破坏性大,处置较为困难,危害极大,防范森林火灾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森林防火,从每一个“我”做起。


鄂公网安备42280002001025号